金口河区法院与甘洛县法院签署大渡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
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10月20日,金口河区法院会同甘洛县法院举行了大渡河流域跨域生态司法协作启动仪式,共筑大渡河流域生态安全司法保护屏障。
会上,双方签署了《关于跨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就司法协作的总体目标、组织实施、协作内容进行了交流研究。确立了协商会商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法律研究机制、审判前置机制,并细化各项协作措施。一是常态化开展联络会商,就重大司法事项和需求召开联席会议。二是立足大渡河流域、八月林保护区、旅游景区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探索建立禁令制度、生态修复机制。三是信息共建、共享,进行两地环境资源审判分析总结、信息互通和动态跟踪。四是建立两地人才交流、同堂培训,实现审判业务互融互通。
下一步,两地法院将全面深化跨区域环境司法协作,形成生态共建、环境共保的司法合力,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为护航大渡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绿色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编辑:何盈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