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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
www.leshanpeace.gov.cn 】 【 2022-07-04 12:45:53 】 【 来源:

  5.7.1第一量刑幅度


  5.7.1.1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一人轻伤的,在拘役至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5.7.1.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伤害人数、伤害后果、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二个月以下刑期;


  (2)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每增加一处轻伤,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3)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5.7.2第二量刑幅度


  5.7.2.1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一人重伤的,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其中,造成被害人六级残疾的,以五年有期徒刑为量刑起点。


  5.7.2.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伤害人数、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二个月以下刑期;


  (2)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每增加一处轻伤,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3)每增加重伤一人,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每增加一处重伤,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4)造成被害人残疾程度超过三级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5.7.3第三量刑幅度


  5.7.3.1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5.7.3.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伤害人数、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增加二个月以下刑期;


  (2)每增加轻伤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每增加一处轻伤,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3)每增加重伤一人,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每增加一处重伤,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其中每增加六级残疾一人,增加二年刑期;


  (4)造成被害人六级至三级残疾,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造成被害人残疾程度超过三级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5)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5.7.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同时具有多种情形的,累计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1)报复伤害的,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2)雇佣、纠集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3)因实施其他违法活动而故意伤害他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实施伤害行为的,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5)在医疗机构内伤害医务人员或者在校园、幼儿园内伤害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儿童的,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6)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5.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引发且被害人有过错的;


  (2)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并能够如实供述的。


  5.7.6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伤残程度可以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5.7.7使用以下手段之一,使被害人具有身体器官缺损、器官明显畸形、身体器官有中等功能障碍、造成严重并发症等情形之一,且残疾程度在六级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1)挖人眼睛,割人耳、鼻,挑人脚筋,砍人手足,剜人髌骨;


  (2)以刀划或硫酸等腐蚀性溶液严重毁人容貌;


  (3)电击、烧烫他人要害部位;


  (4)其他特别残忍手段。


  5.7.8构成故意伤害罪的,综合考虑故意伤害的起因、手段、危害后果、赔偿谅解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


  5.7.8.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一般可以适用缓刑:


  (1)因婚姻、家庭、情感矛盾引发,被告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的;


  (2)当事人双方刑事和解的;


  (3)避险过当或者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的;


  (4)被害人有过错或者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


  (5)被告人是在校学生,且系初犯、偶犯的;


  (6)共同犯罪中因减轻处罚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且作用较小的从犯;


  (7)致人重伤,因其他从轻处罚情节符合缓刑适用条件的,又取得被害人谅解的;


  (8)其他可以适用缓刑的情形。


  5.7.8.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1)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弱势人员实施故意伤害行为的;


  (2)故意伤害致多人轻伤的;


  (3)属于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犯罪的;


  (4)曾因实施故意伤害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内受过行政拘留的;


  (5)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在本地区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


  (6)其他不适用缓刑的情形。


  


编辑:夏菲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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