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乐山市市中区法院举行特邀调解员受聘仪式并召开调解工作座谈会。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司法局相关领导及区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会议现场
会上,区法院廖成芳副院长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法院在物业调解、婚姻调解、行业调解、特邀调解等方面相关工作情况。
参会领导分别为6名特邀调解员颁发证书。
特邀调解员代表胡英女士(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四川省劳动模范、四川省优秀民营企业家)、汪霞女士(全市法院优秀人民陪审员)作为特邀调解员发言代表,各自讲述了从事调解工作以来的一些感人故事,分享了一些调解经验。两位特邀调解员均表示将用心用情、用理用法将调解工作做实做好。
会议现场
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建林要求:特邀调解员肩负着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使命,一是要坚持依法调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调解合法性和公正性。二是要做到公平公正,秉承中立立场、充分听取诉求、客观分析问题,提出合理方案,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三是要注重调解技巧,学会换位思考、注重沟通交流,寻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因案施策、灵活调解,提高调解成功率。四是要加强学习提升,学习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借鉴先进经验,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业务技巧、沟通能力,充分应对新时代矛盾纠纷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
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敬波强调:
要提高政治站位。开展特邀调解工作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要增强做好特邀调解工作的使命感,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积极参与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树立“如我在诉”理念,真正做到“为群众解忧、为社会减负”,推动特邀调解工作走深走实。
要提升履职能力。要充分把握目前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和当前纠纷发展规律,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和调解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调解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进行,不断提升案件调解质效,将更多的案件化解在庭审前。
要严守纪律规矩。要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恪守办案纪律和廉洁纪律,保守调解秘密。
要增强工作信心。区法院将加大支持保障力度,为调解员依法有序开展调解工作提供必要场所、设施设备等硬件保障;坚持守正创新,积极探索形成具有嘉法特色的工作模式和经验做法,着力打造口碑佳、成效优、有影响的工作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