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陶成为乐山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陶成为乐山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24年8月26日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陶成为乐山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和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编辑:张宇辰
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陶成为乐山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24年8月26日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乐山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陶成为乐山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报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和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