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口河区法院召开通宇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推进困境企业退出程序,近日,金口河区法院依法召开乐山市金口河通宇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宇公司)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本次会议严格遵循《企业破产法》规定,由金口河区法院承办法官主持,管理人、已知债权人、职工代表等相关人员参会,全程规范有序、公开透明。

会上,金口河区法院承办法官通报了案件受理、管理人指定及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明确债权人会议权利义务与议事规则。管理人作履职工作报告,详细说明了通宇公司资产情况、负债情况、债权申报审核确认情况。会议组织债权人核查债权申报明细,确认债权数额、担保情况等核心内容,保障债权人知情权、表决权、救济权。依法审议并组织已知债权人表决《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分配方案》等核心议案,明确后续资产处置与债务清偿路径。依法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明确债权人会议监督管理人履职、协调债权事务等职责,健全破产程序监督机制。
此次一债会的召开,是金口河区法院深化“法企同行、法护营商”专项活动的生动实践。下一步,金口河区法院将持续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依法办案、服务大局”理念,坚守法治底线,严格依法推进破产清算,公平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以优质司法服务护航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编辑:张宇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