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没想到这么快!当日立案、当日调解、当日兑现,这桩陈年纠纷终于解决了!”近日,井研法院“井锦有调”先行调解工作室成功化解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当事人王某专程向调解工作室赠送锦旗,对法庭高效便民的调解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基本案情
陈某将农村住宅的风貌塑造工程承包给原告施工,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合同中对于工程建设内容、价款、工期等进行了约定。合同生效后,陈某按约支付部分预付款,可工程完工后,当王某索要剩余款项时,陈某却以工程未达约定标准为由拒绝支付。三年间,王某多次索款无果,于2025年7月30日诉至井研县人民法院。
调解过程
考虑到原被告系同村村民,直接判决可能激化矛盾、影响日后相处,马踏法庭干警初步甄别案件后,在立案当日便将案件委托至“井锦有调”先行调解工作室。调解现场,特约调解员采用“背对背”沟通方式:对王某释法明理,引导其在维权中兼顾“案结事了”的高效路径;向陈某阐明遵守合同约定的法律义务及付款的事实依据。
经过三小时耐心疏导,双方对立情绪逐渐缓和。最终,两人达成和解:陈某当日向王某支付工程款1.3万元。签署协议后,陈某当场履约,王某则随即申请撤诉,一桩三年积怨就此化解。调解成功后,法庭干警对先行调解形成的和解协议、付款凭证等随案材料进行集中扫描上传,保障立案、调解、诉讼资料无差错流转,并选择以达成调解协议且不申请出具法律文书方式结案,最终实现前端分流。
“井锦有调”工作室整合特约调解员、法官助理及职能部门联络员等多方力量,精准匹配调解资源,并有法官团队提供专业法律支持,既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也缓解法院“案多人少”压力,实现司法与社会综合成本双节约。
下一步,井研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践,用情用心做好先行调解工作,切实为群众提供更便利、更高效的解纷渠道,努力“调”出群众幸福感,“解”出百姓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