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队伍建设 >
井研县检察院丨向“时代楷模”看齐,共同守“未”成长之路
www.leshanpeace.gov.cn 】 【 2025-10-24 11:27:53 】 【 来源:井研县检察院

  近日,中央宣传部授予重庆检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团队代表(简称“渝检护‘未’团队”)“时代楷模”称号,这一荣誉是全国检察机关首个获评“时代楷模”称号的先进典型。井研县检察院组织干警集中观看了“时代楷模”发布仪式专题节目,并在节目结束后进行交流座谈。

  

640.jpg


  座谈会上,干警们你一言我一语表达了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及其他检察工作的新想法、新思路,干警们一致认为:“渝检护‘未’团队”始终将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和健康成长放在首位,展现了情系未来,检心为民的情怀,彰显了锐意进取、追求卓越的专业精神,其做法值得大家深入学习、借鉴。

  

  曹婧诗

  

  第一检察部干警

  

  荧幕上,楷模们的身影与事迹,生动诠释了未检工作的特殊内涵——我们不仅是国家公诉人,更是孩子的守护者、未来的筑梦人。未检工作超越了简单的案结事了,它要求我们在铁面无私的法律框架内,注入司法温情,做到“刚柔并济”,无论是精准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还是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开展细致入微的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后的精准帮教,都体现了这份职业沉甸甸的责任,作为一名未检干警,我倍感自豪,亦深知重任在肩。楷模是灯塔,指引方向,我将以他们为榜样,不断锤炼业务能力,提升帮教实效,将“法、理、情”融于办案始终,守护更多迷途少年走向光明。

  

  梁潇月

  

  第一检察部书记员

  

  宣传片中,检察官们不再是刻板印象中冷冰冰的法律执行者,而是兼具法律智慧与教育情怀的“国家监护人”。他们办理的不仅是案件,更是别人的人生。我印象深刻的是那个因家庭暴力而走上盗窃道路的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官没有简单地提起公诉,而是深入调查其成长环境,启动心理干预,协调社会支持,最终使这个孩子重归正途,这种“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司法理念,体现了检察官不再满足于做社会的“守夜人”,更要做迷途者的“引路人”。

  

  沈俊成

  

  政治部干警

  

  “渝检护‘未’团队”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模式、帮教机制、犯罪预防等方面的探索与创新,极具借鉴意义,他们在办案中不仅是法律的执行者,更是孩子们心灵的抚慰者和未来的守护者,那种“如我在诉”、将心比心的情怀,那种不抛弃、不放弃任何一个迷途少年的坚持,深深触动了我。我也看到“渝检护‘未’团队”的成绩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长期坚守、持续奋斗,团队成员之间的紧密协作、优势互补的结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汲取“渝检护‘未’团队”持之以恒、一步一个脚印的精神力量,加强部门内部沟通及跨部门协作,共同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井研县检察院将以此次“时代楷模”学习活动为新的起点,引导全体干警以“渝检护‘未’团队”为榜样,自觉将楷模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守初心使命,强化责任担当,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投身于各项检察工作中。


编辑:张宇辰
中共乐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版权所有